重庆市南岸区食品药品安全全民教育题材有奖征集活动启事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重庆市南岸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区分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有奖征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主题音乐、微电影剧本、警示教育片脚本、公益宣传广告词。 (1)作品紧扣“做食品、做药品,做道德、做良心!”主题思想,通过与食品药品安全有关的故事激发从业者的自律诚信意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监管者的使命责任意识。 (二)《前车之鉴》(暂定名)食品药品安全警示教育片脚本 (1)作品通过整理、归纳、提炼国内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重大案例,剖析反思,警示教育从业者、监管者、消费者。 (1)主办方提供歌词(见附件),作曲者根据需要可作适当修改完善。也可自创歌词谱曲。 (2)作品弘扬主旋律,曲风不限(美声、民族、通俗以及独唱、合唱、二重唱等均可),融思想性、群众性、艺术性于一体,易于传唱。 作品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易于朗诵和传播,原则上不超过20个字。 作品征集阶段: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3月5日 (一)电子邮件方式: [url=mailto:%E4%BD%9C%E5%93%81%E4%BB%A5%E7%94%B5%E5%AD%90%E9%82%AE%E4%BB%B6%E5%BD%A2%E5%BC%8F%E5%8F%91%E9%80%81%E5%88%B02029222682@qq.com]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2029222682@qq.com[/url] 。 (二)信函方式:光盘或纸质作品邮寄到“重庆市海棠溪正街34号渝浦大厦负一楼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区分局综合科,信封正面注明“应征作品”。 (三)投稿人请注明作品类别、作品名称、创意说明、创作团队(注明主创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邮编、邮箱、通讯地址)。 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作品进行评定,获得等级奖的作品获得相应奖金和证书。 (一)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所有作品作者文责自负,如有侵犯他人版权或者其他权利的文字、图片等稿件,主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入选的作品,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区分局所有。 (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区分局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食品药品安全主题歌歌词《良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