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促进泉州市游泳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公信力与执行力,该协会决定面向海内外征集会标设计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泉州市游泳协会是在泉州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由泉州市体育总会主管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因此会标设计方案力求体现地方性、民间性、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特点。 二、泉州是我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是一座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民营经济高度发达活跃的城市,会标设计方案力求体现水文化与海洋文化、东亚文化之都内涵相互结合,展现全民游泳健身,以水会友、会水当歌的善游者情怀,突出泉州人民团结合作,爱拼敢赢,勇当时代弄潮儿的精神风貌。 三、参选作品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游泳协会、公开团体的会标; 2.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3.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4.被评审确定为泉州市游泳协会会标中标及入围作品,其知识产权归泉州市游泳协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泉州市游泳协会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5.泉州市游泳协会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中标荣誉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6.提交方案须有准确的文字说明。 四、协会将邀请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团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会标设计方案的筛选与审定工作。 五、会标设计最终确定五份入围方案,其中最优者为中标方案。考虑协会的社会公益性质,征集方案以荣誉奖励为主,中标方案荣誉奖金为3千元。 六、会标设计方案征集时间:2014年2月15日至204年年3月15日,为期一个月。 七、会标设计方案投稿方式:以电子版本为主。未入围方案恕不退稿。 联系地址:泉州市侨乡体育馆南三号门 侨乡文化交流中心 八、泉州市游泳协会享有本次会标征集活动的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