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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山生态旅游风景名胜区位于天下第十八福地郴州市苏仙区境内,@面积66平方公里,@神奇的丹霞地貌和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在这里淋漓尽致地铺展:怪石林立,玉峰相接;高山草原,美人长眠;寿山佛地,生命之源;瓦市古巷,古木参天;千米长峡,翠竹连绵;江水悠悠,舟船往返……风光如诗如画,明代大旅行家徐霞客赞美道:“江口诸峰,俱石崖盘立,无寸土不丽。
飞天山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无与伦比,京广铁路、京深高铁、厦蓉高速、G4高速及其复线、107国道环绕公园,资五公路、郴永大道、郴州大道、郴资路、造香公路直达景区,战备公路、黄桥公路连接公园各景区景点
2001年,飞天山被评定为国家地质公园;2006年,被评定为湖南百景之一;2014年,连续被评为国家4A景区、国家户外健身基地、国家科普教育基地、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湖南科普基地、郴城八景等。为打造飞天山旅游品牌,现面向社会征集主题广告词和形象标识,具体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2015年2月20日——2015年3月30日止。
二、征集内容' \+ V& g; b, N$ f6 h点击
飞天山生态旅游风景名胜区主题广告词和形象标识(LOGO)
三、征集单位
苏仙区政府主办,区宣传部、区旅游局、区文化局、飞天山管委会承办,办公室设在飞天山管委会。
四、征集要求
1、广告词和LOGO即要能充分反映苏仙区的文化底蕴,又能体现飞天山旅游风景区的丹霞地貌山水相依的景区特色,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内涵丰富,感染力强。
2、广告词语言简洁,朗朗上口,便于口头传诵和旅游宣传使用。LOGO要有强的视觉效果,能独特的彰显出苏仙区飞天山的特色,和广告词搭配能广泛适用于各类平面宣传。
3、应征稿件须附详细创意和说明。
五、投寄方式
凡征集者需注明作者真实身份,多人创作作品,由创作者共同签名,应征者若为机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授权机构公章。作品寄: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飞天山管委会办公室(郴州市苏仙南路橙子酒店6楼):邮编:4230008
邮箱:893475108@QQ.COM
联系电话:0735-2117708,
联系人:曾经理吴主管
备注:来稿请注明飞天山广告语、LOGO征集
六、 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审组选出“飞天山旅游广告词和形象标识(LOGO)”,并予以公布。
七、评选奖励!
1、选中作品广告词和形象标识(LOGO)各1件,各奖励100000元。
2、评选优秀广告词和形象标识(LOGO)各4件,各奖励3000元。
八、其他
1、主办方拥有飞天山旅游形象广告词和形象标识(LOGO)的最终决定权。
2. 主办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九、特别声明:
1、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2、获奖作品权属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修改权和使用权,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一旦使用,不再另付报酬。
3、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借用和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责任由作者自负。"
4、凡参与活动者均被视为认同本声明内容。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飞天山管委会所有。
苏仙区人民政府:
20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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