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后勤各部、处、室,临床、门诊、医技各科室、病区: 按照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辽卫传(2015)42号“关于在全省征集卫生计生十佳标语口号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全面清理、规范卫生计生户外宣传内容、优化户外宣传环境、发挥标语口号在卫生计生实现融合后的作用,营造有利于各项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宣传统战部组织开展征集卫生计生宣传标语口号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机关、后勤各部、处、室,临床、门诊、医技各科室、病区 二、宣传标语口号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卫生计生的重大决策部署、惠民政策。 (二)卫生计生工作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家机构综合改革政策。 (四)稳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落实全省计划生育“两项”制度,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五)推进爱国卫生、疾病防控、卫生应急、妇幼健康等民生项目的落实工作。 (六)优生优育、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疾病防治、健康促进、家庭发展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家庭福祉的政策措施、婚育健康知识。 (七)方便群众办事特别是看病就医、计生办证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工作流程等。 三、“十佳标语口号”征集标准与要求 (一)立意高远,能够充分体现卫生计生工作内涵价值与时代追求; (二)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卫生计生特色,富于情感色彩,便于视觉表现; (三)语言凝练,要高度概括,语言优美、简洁明快,易记上口,字数应在20个字左右。 四、奖项设置及评奖程序 设置一等奖10个(作为“十佳标语口号”)、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及组织奖若干。 宣传统战部将组织专家组对各部门报送宣传标语口号进行初选、复选,并将最佳的标语口号报送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参加评选。 五、征集和报送要求 各部门的宣传标语口号于2015年4月20日前报送宣传统战部,每个部门报送1——3条。 六、有关说明 如果入围的标语口号有文字相同的,评奖时按照报送时间先后原则(以收件时间)。倡导原创。 联 系 人:宣传统战部 联系电话:4197130 报送方式:通过OA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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