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的蓬州,忘不了的乡愁:蓬安县重奖征集蓬安老照片,每幅照片奖励100元—1000元
蓬安县“蓬州记忆” ——民间民俗文化图片展活动方案 为展现我县城乡日新月异的变化,寻找那些被定格的记忆,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助推“三城”建设。现决定向县内外征集反映蓬安当时风土人情、自然风貌、历史变迁、人文景观的老照片。诚挚邀广大群众选送佳作参赛。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蓬安县委宣传部 蓬安县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 承办单位:蓬安县广播电视台 蓬安县文化馆 蓬安县文化志愿者协会 协办单位:蓬安县摄影家协会 二、 征稿要求及细则 1.照片拍摄时间应为2015年4月以前。 2.照片主题为:反映蓬安县传统农耕生产生活用具及艺术品,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传统手工艺、民间美术创作,传统礼仪、饮食、服饰、婚丧、祭祀、宗教文化,传统体育竞技、游戏等的实物、图片及资料。能反映蓬安在辛亥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时期、新中国建设、改革开放等特定时期的风土人情、原址建筑、自然风貌、人文景观以及时代变迁的照片、实物及资料(包括书信、证件等)。 3.作品要求内容真实,影像清晰,非数码照片可使用原始照片或翻拍、扫描,黑白、彩色不限。数码照片需提交未作电脑处理的电子版本,可用jpg的格式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文件大小在2MB以上。老照片须附简单文字说明,请注明每幅照片的大概拍摄时间和地点,照片中的场景或人物等,文末须注明拍摄者或收藏者的真实姓名、身份简介、住址、电话,以便联系。请务必保证原创性,如有版权纠纷,由提供者负全责;所有入选照片署名权归照片拍摄者所有,大赛组办方享有使用权。 4、参赛电子文档作品请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至paxwenhuaguan@163.com。作品名称重命名为:参赛作者姓名\作品名\联系电话;非数码照片持有者请将原始照片、实物、资料交至蓬安县文化馆书法美术辅导部聂波处,大赛组委会出示相应收据,翻拍后退回原始照片。 5、所有获奖作品在报刊、杂志、CD、画册使用不另付稿酬。 6、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7、作品获奖后手机短信通知,并在蓬安电视台、蓬安电台、蓬安论坛等媒体公布。 8、凡选送作品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三、 文稿费标准 1、1-3名各补助1000元;4-9名各补助500元;10-18名各补助300元;入围作品各补助100元。 2、1-18名颁发荣誉证书; 3、参赛人员如有多件作品入围,仅发放最优作品文稿费和证书;组委会将根据来稿情况,对入围作品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四、作品评定 征稿结束后所有征集的参赛作品将在蓬安县文化馆,聘请市县专业人士进行评选。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邀请作者代表现场观评。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8月15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六、评选日期 2015年8月下旬 七、颁奖安排 拟于2015年9月,邀请获奖作者代表参加“蓬安县‘蓬州记忆’---民间民俗文化图片展”开展仪式及交流等活动。 八、作品运用 1、获奖作品将参加“蓬安县‘蓬州记忆’ ---民间民俗文化图片展”,作品将在蓬安县文化馆“礼乐亭”内展出。 2、蓬安县文化馆将有价值的照片作为馆藏文献资料进行整理收藏。 3、部分获奖作品将优先向上级刊物推荐刊登。 4、蓬安县广播电视台开办电视专栏,深度挖掘,报道照片、实物、资料背后的故事。 5、组委会将入选作品以图片、文字形式收集整理成册,出版发行《蓬州记忆》特刊,定格蓬安特定历史记忆。 中共蓬安县委宣传部 蓬安县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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