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奖征集开化县华埠镇城镇形象宣传口号的公告
华埠镇地处开化南大门,是始建于唐朝末年的千年古镇,因商埠名,为马金溪、池淮溪、马尪溪、龙山溪四溪汇流之地,是浙西通往皖南、赣东北的水陆交通要道、兵家必争之地,素有“钱江源头第一埠”的美称,也是开化县对外重要窗口,是县域的工业经济强镇和商贸重镇,素有“浙西小上海”之美称,是“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国家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全国文明村镇”、“浙江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2014年4月,省委、省政府批准组建新的华埠镇后,被确立为全国重点镇、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辖9个社区,61个行政村,区域面积为432.2平方公里,总人口10.58万人。
为加快推进开化县国家公园建设,全面提升华埠镇小城镇建设水平,充分彰显华埠城市魅力,提升华埠对外影响力,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有奖征集开化县华埠镇城镇形象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方:开化县华埠镇人民政府。 二、征集对象:国内外所有专业机构、公司、大专院校、专业设计及爱好人士等,均可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参赛。 三、征集时间:自公布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止。 四、征集要求 1.宣传口号要求主题明确,含义深远,既能真实反映华埠镇独特的自然资源景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小城市发展之美和鲜明的个性,又要着力挖掘提炼出能代表华埠城市品牌形象、极具魅力的独特标志性闪光点。 2.宣传口号要生动形象、简洁凝练,富有美感,朗朗上口,具有较强的冲击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便于宣传和推广,字数一般不超过15个字。 3.要用200字左右对宣传口号的创作加以说明,阐述设计的创意和理念,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2条。 4.有关华埠镇相关的情况介绍,可参阅中国知网《华埠镇志》http://c.wanfangdata.com.cn/LocalChronicle-FZ008950.aspx ;或关注微信号:“千年古镇生态华埠”(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5.咨询电话:0570-6521800、6521880(邓女士)
五、征集方式 1.信件方式,来信寄至:浙江省开化县华埠镇华康路86号华埠镇人民政府,收件人:党政综合办。邮编:324302。送达时间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 2.电子邮件,电子稿件发送至:24752072@qq.com 。 3.微信平台,编辑参赛内容发送至华埠镇公众微信号(“千年古镇生态华埠”)。 六、评选办法 所有应征作品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确定6件入围作品;入围作品通过媒体、网络公开投票等组织民意评选,最终由主办方评选公布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作为华埠镇城镇形象宣传口号。 七、奖项设置 本次公开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八、投稿应征须知 1.投稿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与主办方无关,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2.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秩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3.所有入围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公益宣传和出版物等,并不再另付稿酬。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5.主办方拥有决定华埠镇城镇形象宣传口号的最终权利。 九、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华埠镇城镇形象宣传口号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华埠城镇标识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十、其他 1.本方案及相关文件以中文发布。 2.主办方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3.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开化县华埠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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