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的思想灵魂,是一种文明素养和道德理想的综合反映,是广大市民普遍认同的精神价值、核心理念、精神动力和共同追求。城市精神代表着城市的整体形象、彰显着城市的特色风貌、引领着城市的未来发展。开展太白城市精神征集活动,对外树形象,对内聚人心,以充分展示太白人民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奋发有为的时代风貌,引导全县上下团结一致、众志成城、锐意进取,为建设“四县”太白、实现现代生态田园新太白而奋斗。 1.征集。 (1)征集日期:8月31日为截止日期(信函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2)征集方式: 邮寄地址:太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县创文办,邮编:721600。 (3)内容要求: ①太白“城市精神”的内容要站在全县的高度,反映太白地域文化、时代特征、历史文脉,彰显太白城市特色,展示太白人的精神风貌,并体现太白发展定位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②太白“城市精神”内涵要丰富,外延要宽广,应综合凝聚太白的经济发展、社会风尚、价值观念以及市民素质等诸多因素,对这些因素进行核心提炼、准确概括和恰当表述。 ③文字要尽可能大气开放、言简意赅、定位精准、雅俗共赏、工整押韵、易识易记、朗朗上口,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号召力,易于传播和接受。 ④字数不超过20个字,并提供对表述太白城市精神的诠释,字数控制在300字之内。同时,此次征集鼓励全县干部职工带头参与,每个单位对本单位干部职工提交的“太白精神”表述用语进行认真讨论研究,在此基础上至少提交2条高质量的“太白精神”表述用语。 2.筛选。由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组织初评,评选8条入围表述用语,在太白电视台、太白文明网、太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及网民的意见和建议,从中初步评选3条“太白精神”表述用语。 3.提炼。成立由太白籍文化名人、专家学者、市民代表等组成的“太白精神”评审委员会,对评选出的3条表述用语进行推敲、论证、提炼和修改完善,形成比较成熟的概述语,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4.表彰。将“太白精神”征集提炼活动纳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彰。同时,对筛选出的“太白精神”表述用语作者给予奖励,其中评选出8条入围表述用语,每条奖励100元;从中筛选出的3条表述用语,每条奖励200元。 亲们,赶紧来参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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