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大力普及文明礼仪常识,教育引导社会民众自觉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提倡人人践行文明,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加快宿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打造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题 1.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 2.《宿迁文明20条》公益广告。 二、征集内容 重点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文明市民礼仪知识,增强志愿服务理念,用生动、鲜活、现代、具象的表现方式,教育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引导和教育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革除各种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共创文明城市。 三、征集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作品类型及形式 1、平面广告。包括文字、图画、漫画等形式,图画尺寸不限。 2、视听广告。包括广播、影视作品、动漫作品。要求图像清晰、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富于教育性和感染力。时长控制在60秒钟以内。 五、作品要求 文案创意主题鲜明,以正面宣传为主;形式新颖,手法多样,寓意深刻,富有宿城区独具特色的城市内涵、人文内涵、历史内涵和道德文化内涵;艺术表现力强,语言生动形象,鲜活通俗,简洁明了;制作精美规范,感观效果好,具有较强的冲击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原创,不得抄袭。可能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作者个人负责。 六、评奖办法 成立专家评审组,对所有征集作品,按作品分类最终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 七、报送地址 所有应征作品报送至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朱漫莉,电话:0527-80901213;邮箱:scqcwbxjz @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应征作品”字样。地址:宿城区南海路与微山湖路交叉口利民大厦8楼宣教组,邮编:223800。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附件 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作品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