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靖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形象宣传语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曲靖城市美誉度,提高外界对曲靖的认知度,增加外界对曲靖的关注度,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归宿感、自豪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主题
本次征集要集中体现曲靖在两千多年的沧桑巨变中孕育的以爨、堂狼、铜商等为代表的灿烂文化和悠久历史;要体现曲靖地处珠江源头的秀丽山川和独特风貌;要展示曲靖在改革发展浪潮中的兼容并蓄和创新拼搏的开放精神;可从不同侧面,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行提炼概括,反映自然风貌和文化精髓。
二、征集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0日结束
三、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既能反映曲靖市特色文化、环境优势、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又能展现曲靖市独特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彰显城市魅力。
2、立意新颖。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染力、凝聚力,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诵。
3、语言精练。文字简洁规范,字数在20字以内,并配以简要的阐释说明。
4、定位明确。适合在电视、报纸、网络和户外广告、公共场所等不同领域使用。
四、参与方式
1、信件邮寄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67号曲靖宾馆一号楼408室,曲靖市委宣传部蒋云川(收),信封背面请注明“曲靖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应征作品”字样。
2、网络投稿
3、联系电话
0874--3120030 13577480988 蒋云川
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评选及奖励方法
1、评选:本次征集活动将由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对来稿进行评比并确定奖励等次,入选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公示。
2、奖励:本次征集活动评选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设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六、特别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曲靖市委宣传部对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曲靖市委宣传部。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中共曲靖市委宣传部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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